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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生效!港交所發佈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新規 降低營收及盈利門檻

发布时间:2023-03-24

3月24日,為進一步擴大香港的上市框架,香港聯交所推出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機制,新管道允許特專科技公司於香港交易所上市,新規則將於3月31日起生效。《主板上市規則》將於2023年3月31日起新增18C章,有意根據新章節上市的公司由該日起可提交正式申請。


這是繼聯交所於2018年推出改革措施,引入特殊上市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允許採納不同投票權制度的創新產業公司上市、為合資格的海外發行人提供第二上市管道後,又一市場期待已久的改革。預計新規將推動香港資本市場更趨多元化,擴寬投資人在香港的投資機遇。

所謂特專科技公司,指的是主要從事應用於特專科技行業可接納領域內的科學及/或技術的產品及/或服務(特專科技產品)的研發,以及其商業化及/或銷售的公司。


新規則將適用於五大特專科技行業的公司:新一代資訊技術;先進硬體;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特專科技公司通常具備極高增長潛力,此類公司一般具有正面效益投資的特點,可引來市場相當強大的投資需求。


然而,特專科技公司過去在香港上市面對不少困難。這些公司通常發展歷程較短,規模也不大,其中許多還在研發以將其產品及/或服務商業化,而已商業化的公司則大多未能達到現有上市制度下主板的財務資格測試中的盈利、收益或現金流量要求。


目前的《上市規則》第8章規定,於香港上市的公司經審計的最近財年營收必須大於5億港幣。而18C章則大大降低了這一門檻。


新規將特轉科技公司分為兩類:(1)已實現有意義商業化的“已商業化公司”;及(2)“未商業化公司”。如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益達到2.5億港元即為“已商業化公司”,否則就算作“未商業化公司”。


新規放寬了對收益及盈利的要求,並將市值、研發投入及歷史融資作為替代的上市要求。即使營收不及2.5億港元,如果市值大於100億港元,也可於聯交所上市。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


「這是香港股票市場發展的另一新里程。新經濟行業正在迅速改變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我們引入的新上市機制將有助創新領域的新一代公司接通資本市場。香港交易所一直致力支持發行人和投資者的需要,在2018年推出的上市制度改革令香港發展成亞洲領先的生物科技集資市場,今次我們在此基礎上增設特專科技章節,將支持更多公司的集資需要並實踐創新理念。」


聯交所在政策出臺前夕的諮詢過程中共收到90份來自廣泛界別的非重複回應意見,回應人士包括投資公司、專業機構、潛在上市申請人、企業融資公司及個別人士。


收到的建議與會實施的規定的主要分別如下: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


「我們提出的大部分建議均獲得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但也因應市場意見對原先的建議規定稍作調整,同時確保能維持我們的監管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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